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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各地严格遵循中央规定投向和自治区的建设要求抓好投资项目建设,大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招标投标等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做到程序完备、规划合理。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执行办)和各扩大内需项目全面贯彻落实质量终生制及“谁建设、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等监管机制,设立中心试验室,明确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立质量监管项目账,为创建优良工程打下良好基础。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制定了《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形成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质量监控机制,并着眼沙漠施工特点,广泛运用新技术成果,在卫星影像图上选定施工路线,就地取材做防沙试验段等,提高了工程的科技含量。 (四)资金管理比较严格。各地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遍设立了工程资金使用专用账户,落实专款专用、按进度拨款核销的资金专项审批管理制度,中央预算内资金均按计划要求划入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帐储存、专款专管、独立核算,并结合实际,全力安排项目所需财政配套资金。乌鲁木齐市大部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都足额到位。克拉玛依市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项目,配套资金全部足额到位。阿克苏地区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通过增大企业自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多种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从重点抽查的项目来看,各地安排的新增投资项目全部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等方面,没有发现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情况,建设资金基本没有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执行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按照批复概算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工程进度结算支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做到计量准确,支付及时,手续齐全,确保工程进度的资金需求。 (五)监管制度落实较好。各地按照中央纪委、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各地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区工程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多次检查。吐鲁番地区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明确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项目单位的职责及监督检查的内容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博州、喀什和塔城地区先后5次对所属县市新增投资项目开展稽察。阿勒泰地区每周通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和田地区建立了新增投资项目档案,对项目立项、实施情况分类立卷,实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克州先后6次组织检查,实名通报进度慢、工作起色不大的项目,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执行办)注重发挥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采取日常监管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下级检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控,形成条块结合、多级覆盖的监管机制。 (六)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和各建设主体认真落实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廉政建设工作贴近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自治区交通厅在公路建设中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八公开”活动,加大廉政教育和宣传力度。新疆机场集团逐个细化分解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的廉政责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实现工程建设“零违纪、零发案”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建设程序。如检查清河镇和阿热勒乡饮水安全工程时未见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福海县团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福海工业园区闸井房设计、施工、监理变更均未报批;沙湾县重点防护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未见批复文件、作业设计单位无资质证书,设计滴灌工程只有工程资金概算,无清单价;此外一些项目普遍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二)工程招标投标方面。个别项目业主在资格预审时提高投标人入围标准,编制的招标文件含有排斥性的强制条款,不利于公平公正地选择投标人;个别技术要求高的项目,中标价过低,易造成质量缺陷或高价索赔;个别专家评标频率过高,成为“评标专业户”,不利于公正评标;部分项目的招投标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应招未招、邀请招标、协议价中标等现象;建安工程和监理存在全部或部分未招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