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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地州市县财政部门和交通、农业、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滞拨新增中央投资资金情况。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等项目中央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阿克苏地区职业教育中学教学楼和设备采购等个别项目资金未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个别项目停工期间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账户资金沉淀,贷款利息增加了工程成本。 清河镇和阿热勒乡饮水安全工程未见政府采购工程材料的原始资料,建设单位会计核算明细科目有待规范、财务资料不全;阿勒泰市拉斯特乡动物防疫体系项目核算不规范,将三个项目打包招标一并核算,未按每个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阿勒泰市2008年新增防护林项目未完全按基建财务制度核算;福海县团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未落实,资金来源科目未按资金渠道设明细科目;乌苏市九间楼乡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总帐登记、科目记帐不规范;甘河镇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会计核算挂往来较多,未及时转帐。伊宁机场扩建工程因民航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指挥部严重拖欠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商工程款和设备款,影响工程进度和新航站楼的施工。恰甫其海南岸干渠及灌区工程已近尾声,仍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21亿元未拨付到位。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中央检查组实地检查的35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工程监理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及代建制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如赛里木湖-果子沟口高速项目累计发生设计变更787起,增加投资2.2亿元。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占用林地,因林业部门提出的补偿费用远远超过概算额度,项目实施难度加大;库车高速公路与南疆铁路有7个交叉桥涵,因铁路部门审批程序复杂,时限长,影响高速公路正常施工进度;个别县市为追求经济效益,在规划的防护林中大量种植果树,将防护林变成了经济林,虽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同时也降低了防护林防沙固沙的作用。另外,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不够严格,存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和监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资质较低,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等问题。 (五)工程项目进度方面。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已完成84.9%,未完成的主要是部分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受报批程序复杂,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影响尚未完工;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已完成58%,但仍有个别项目土建工程尚未开工。受“7·5”事件影响,大批技术工种务工人员返家,劳务短缺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78%已开工建设,但个别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尚未委托,主要是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和需要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审批程序耗时过长;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要求10月底前全部开工,但目前除双语幼儿园、乡镇文化站、以工代赈等部分项目开工建设以外,其余大部分项目正在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个别项目仍在前期设计或招投标阶段,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和基层计生服务站建设等项目,需要自治区专业部门统一设计,部分设备必须由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建设。以上这些项目进展缓慢虽然存在客观因素,但主要原因还是相关单位和人员思想重视不够、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所致。 (六)行业自律方面。个别县市的自建项目承包人转包、分包和招标代理、监理等企业违规从业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我区建筑市场秩序。这些问题需要自治区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自治区建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四、改进的意见 各地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均高度重视,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要加大前期工作投入,科学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尽量避免项目计划内容的非正常调整。对已下达计划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尽快完善开工条件,限定开工时间,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尽快落实。今后,凡申请中央、自治区投资的项目,都必须是前期工作完善、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凡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