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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6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邮政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能力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农村物流体系尚未健全,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等问题日益显现,尤其是农资产品层层加价、农产品优质不优价问题凸显,成为影响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的“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村卖难和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邮政企业在农村积极发展邮政服务“三农”网点,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邮政企业加强与农技部门合作,利用邮政服务“三农”网点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采取“代理+连锁配送”的经营管理模式,在现有农村邮政网点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提升和加盟,做强做优邮政农资连锁配送服务。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农村村邮站覆盖率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邮政部门要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切实提高农村邮政服务水平。村邮站建设应与农村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时建设,并纳入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内容,推动村邮站发展成为具有邮件接转、物流配送和金融服务等多种功能的邮政服务中心。村邮站的建设及费用,由市、县、乡各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乡镇邮政局所建设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符合划拨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并给予减免建设配套费等政策优惠。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国家投资支持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点和进度,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对我市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更多的支持,力争在2012年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开展农药经营活动,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