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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纳入岗位管理范围事业单位中,现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已经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特殊情况需申报评审的,经有管理权限的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可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原则上不允许申报评审超过本单位最高会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没有纳入管理设置范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工作,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所有破格、转评、转报晋升高级职务,由各单位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仅限市、州统一申报需要填写,个人申报不填)。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职改办领取,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系统)个人版”打印)一式五份。 4、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即: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一式两份。 5、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还需填写《湖北省2009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此表由省职改办统一制发。 6、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的原件(上述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各种有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另一份单独装订。 7、反映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数量的有关材料(含代表作)原件或复印件。 8、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9、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的,需附《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10、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1、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 12、申报人员个人的《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13、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3、4、8、9、10、11、12项所列表格或证明可在湖北省财政厅网(网址:www.ecz.gov.cn.)的“办事服务--文件及范例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 3、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的顺序编写目录、页码。(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 4、受理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由有委托资质的中央主管部门向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方可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三)申报时间 各地会计职改办集中向省会计职改办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2010年1月5日 宜昌市、黄石市、鄂州市; 2010年1月6日 黄冈市、仙桃市、林区; 2010年1月7日 荆州市、咸宁市、潜江市; 2010年1月8日 襄樊市、孝感市、恩施州; 2010年1月11日 荆门市、随州市; 2010年1月12日 十堰市、天门市;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时间不作具体安排,在上述时间内随时申报。全省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湖北省会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一、证书复印件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二、各类表格、证明 1、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2、《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3、《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4、《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5、《湖北省2009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6、《公示证明》 7、《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8、其他 三、专业论文、论著 1、专业论文、论著原件或复印件(论著只需有作者本人姓名的封面和前言的复印件) 2、获奖论文、论著证书复印件 四、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 注:以上申报人没有的项目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