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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填报《反兴奋剂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反兴奋剂条例》,我国反兴奋剂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兴奋剂源头管理得到加强。为进一步了解《反兴奋剂条例》有关规定的实施情况,总结反兴奋剂工作的立法经验,及时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反兴奋剂条例》开展立法评估的要求,现组织对《反兴奋剂条例》的实施情况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查。 一、调查范围: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 二、调查内容:(1)对《反兴奋剂条例》相关条款的认知情况和认可程度;(2)《反兴奋剂条例》相关制度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3)《反兴奋剂条例》相关条款在实践工作中的可执行性与可操作性。 三、请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写调查问卷一,如实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出客观评价;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填写调查问卷二,选取企业应有一定覆盖面,具有代表性,能够切实反映实际情况。调查问卷应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调查问卷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联 系 人:高燕 张皋彤 联系电话:010-88330828 88331015 传真:010-68336683 附件:1.《反兴奋剂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一 2.《反兴奋剂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调查说明: 被调查者指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一、药源性兴奋剂管理与您本人工作的关系是什么? 是本职工作的一部分 不是本职工作,但有责任参与 不是本职工作,是份外的事情 二、与2008年相比,您在从事药源性兴奋剂管理工作时感觉有何变化? 困难了 无变化 容易了 三、与2008年相比,在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方面,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情况有何变化? 困难了 无变化 容易了 四、与2008年相比,在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方面有无变化? 减少了 无变化 增多了 五、与2008年相比,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情况有何变化? 增加了 无变化 减少了 六、您认为《反兴奋剂条例》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定是否明确、适当、具可操作性? 非常明确 明确 还可以 不明确 如果认为不明确,请阐述需要改进的地方_________ 七、您认为《反兴奋剂条例》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适当? 非常明确 明确 还可以 不明确 如果认为不明确,请阐述需要改进的地方_________ 八、据您了解,《反兴奋剂条例》的施行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正常发展是否有影响? 影响较大 有影响 无影响 如果有影响,请阐述理由_________ 九、您认为《反兴奋剂条例》第八条有关“生产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的规定是否切实可行? 可行 不可行,如不可行,请阐述理由_________ 十、您认为《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有关“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规定是否切实可行? 可行 不可行,如不可行,请阐述理由_________ 十一、您认为《反兴奋剂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企业只能向医疗机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和其他同类生产企业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向医疗机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企业和其他同类批发企业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只能向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规定是否切实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