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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大力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针对我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需求,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现状,省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2011?201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规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局和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主题,加快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培训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资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以“一体化”教师培训为重点,以岗位提升培训为主渠道,积极开展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一体化”教学改革需要的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一体化”教师队伍,推动全省技工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在岗接受培训的课时数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快“一体化”教师队伍的建设步伐,“一体化”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60%。 3、加大技工院校院校长、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省厅要在三年内对以上人员普遍培训一次,为各技工院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实施项目 (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功能 一是重点突出,对专业技术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完善的培训基地重点扶持,使之成为龙头专业的名校;二是布局合理,充分发挥全省十四所教师培训基地的重要作用,合理分配培训任务,充分利用各基地的师资优势和地域优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地管理,不断提高基地的培训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省级示范性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逐步完善全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体系。 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及各培训基地要全力做好相关专业培训班的后勤保障工作,为培训学员提供膳食搭配合理、卫生条件良好的就餐环境和温馨舒适的就寝环境,并配备相关学习、生活用品,积极帮助学员解决学习、生活上的问题,保证学员能全身心投入到培训中,使培训达到最佳效果。 (二)积极拓宽培训渠道 一是各技工院校要根据本院校的教学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如采取专题学习、讨论的形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每学期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开展教学能手赛、教学成果评比和教学方法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省级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和新教材、新方法、新知识培训以及教师素质的提高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每年技工院校教师参加业务提高培训人数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50%;三是各技工院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培训,每学年通过专升本函授、自学考试、培训基地培训、国内外各大学及专门培训机构、研究生班进修等多种渠道,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学历、技能水平,以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要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并在学费和时间上予以支持。四是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在黑龙江技工教育信息平台上开设网络教学模块,同时在网上建立qq联系网,使教师既可打破省市界限在网上沟通交流,解决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又可节省集中培训交流所需的时间,从而达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