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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对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省农联社淮南办事处的考核,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初评,报市政府审定。 四、考核等次 根据得分情况分别排出银行业、保险业、担保行业和小额贷款公司名次,并按一定比例设定不同等次的奖项,原则上银行业奖励范围不超过50%,其他行业奖励各不超过三名。 当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性事件的金融机构不参与考核。 五、表彰奖励 (一)市政府对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抄送获奖机构上级单位。 (二)市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批。对银行机构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存储的依据。 (三)对获奖单位职工奖励一个半月工资,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奖励资金可从本单位获取的市政府对其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中列支。 六、其他 本评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