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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粮办发[2010]260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3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填报机构可直接与省级管理员联系解决;省级管理员不能解答的,由其统一向疾控中心总管理员或国家粮食局管理员咨询后,再向各填报机构解答。我局质量办将填制调查表的参考范例,各填报机构可从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网站上下载参考。

  

  疾控中心总管理员:郭丽霞、贺巍巍、李业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邮编:100021

  联系电话:010-67758110,010-87776913(兼传真),

  13426262300,13811512591,13621163609

  email:nike1962@qq.com,liyepeng66@sina.com,

  email:vivid512@sina.com,liyepeng66@sina.com(注:检验机构资料发至这2个信箱中)

  qq群号:50670105(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名字)。

  

  国家粮食局质量办管理员:张庆娥、齐朝富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58523406,010-58523396,18601299997

  传真:010-58523407,58523408

  email:gljzlc@126.com

  

  附件5:

  
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

  


  1.请尽快将负责监管机构资源调查和检验机构资源调查的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姓名,以及2名省级管理员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和qq号等信息传真至我局质量办。

  2.各省(区、市)应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本省(区、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资源调查表和食品检验机构资源调查表的网上填报和审核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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