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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销售收入:指销售商品产品、自制半成本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货款,劳务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确认的收入。 3.利润总额:指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 4.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税附加等。三资企业此项指标只含消费税和资源税。 5.对外加工贸易额:指报告期内承接境外印刷品的总价值。 6.工业增加值: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7.工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按不含增值税的现行价格计算。 8.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出指工业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是以货币表现在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按工业总产值加上应交增值税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