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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命名,在卫生部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07年版)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2008年出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和手册(第十二版)》[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twelfth edition(2008)]中所收录的原料命名进行了翻译,完成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同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标识时,凡标识目录中已有的原料,应当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二、从2011年4月1日起,生产企业在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时,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化妆品原料名称属《目录》中已有的原料,应提供《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三、《目录》未对收录的原料进行安全性评价,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使用原料,并对所使用原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对《目录》中收录和未收录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附件: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 前言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命名,在卫生部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07年版)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2008年出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和手册(第十二版)》[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twelfth edition(2008)](以下简称《字典》)中所收录的原料命名进行了翻译,完成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一、《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共收录15649个原料,按照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inci名称)的英文字头排序。内容包括原料的inci名称、中文名称、cas号等。其中inci名称与cas号,对应《字典》中的相应内容。 二、inci名称编译原则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编译原则 主要参照inci名称中文译名有关通则。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为保持编译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目录》编译参照了inci名称中文译名有关通则,《目录》中着色剂的中文名称以《字典》中的inci名称为准进行编译,删除了原通则中第3条有关着色剂原料括符ci号的内容。 《字典》中着色剂原料inci名称为ci号的,中文名称以ci号表示。原料inci名称既有日本着色剂索引号,又有ci号的,以ci号作为中文名称。 2.《目录》中的原料名称尽量做到与《字典》中的原料名称一一对应,《字典》中原料名称出现重复的,《目录》中作为名称相同原料仅收录一次。 3.《字典》中个别原料的有关表述无实际意义的,如:and other ingredients,《目录》中编译为“和其他成分”,无具体化妆品原料与之相对应,主要是考虑尊重原版《字典》。 4.《字典》中的两个植物性原料abelmoschus esclentus fruit extract和agarum cribosum extract,其inci名称中的植物拉丁名拼写有误,经与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原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确认,正确的拉丁名应为abelmoschus esculentus和agarum cribrosum,考虑到尊重原版《字典》,《目录》收录的这两个原料inci名称仍以《字典》为准,其对应的中文名称分别为“咖啡黄葵(abelmoschus esclentus)果提取物”和“孔叶藻(agarum cribosum)提取物”。 5.《字典》中的原料diphenylethyl benzyloxy dilsiloxane,其inci名称中的最后一个单词拼写明显有误,经与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原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确认,正确的单词应为“disiloxane”,考虑到尊重原版《字典》,《目录》收录的这个原料inci名称仍以《字典》为准,其对应的中文名称为“二苯乙基苄氧基二甲基二硅氧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