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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秘[2010]206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淮政秘〔2010〕206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淮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0〕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进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及工作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我市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使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内容,以大型流通领域、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图书、音像、软件、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知识产权的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任务及分工

  

  (一)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为重点,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查处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

  

  (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相关部门配合)

  

  (二)以强化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安徽省检验检疫局淮北办事处要依法对我市进出口的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行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进出口企业的处罚力度。

  

  (责任部门:安徽省检验检疫局淮北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合)

  

  (三)以打击假冒商标、包装装潢和商标标识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市经信委、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印制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制作和销售商标、标识、标签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相关部门配合)

  

  (四)以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市商务局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市商务、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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