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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五小行业”整治。结合小区草厦子、车库出租整治和小区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将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小回收点一律清理出市区,小洗车点由室外转入室内,小加工点搬离居民区,小修理点撤离街头搬入店内,对小餐饮点进行检查,凡卫生、消防、环保等设施条件不达标的要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一律取缔,并建立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席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五小行业”产生噪声、油烟等扰民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威海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房德阳副市长为总指挥,吴顺中、隋永华、周艳斌为副总指挥的威海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整治指挥部),成员由市公安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环保局、物价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工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市政处、建管处、燃气热力处、园林局、物业管理办、质监站、城建档案管理处、路灯处、热电集团、第二热电集团、港华燃气公司及环翠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政府(管委)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隋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鞠衍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指导、检查等工作。环翠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各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的总负责单位和工程总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辖区旧生活区的整治方案,对旧生活区逐一组织制定设计方案、整治平面图和效果图并公示、上报,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和初步验收;负责做好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是: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核定市直分担部分的资金预算,按时拨付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审定楼宇粉刷色彩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公建配套设施的相关设计;对规划新增的各类停车场进行审查。市物价局负责组织旧生活区整治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五小行业”整治;负责组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侵占绿地等行为。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楼顶“平改坡”;研究推行水、电、垃圾清运和物业服务“一卡通”收费制度。各管线单位负责自来水(包括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雨水、污水、燃气、供热、路灯、供电、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修。市市政处负责组织旧生活区内市直管辖的市政道路整治。市燃气热力处负责组织供热设施整修、供热计量改造。市园林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组织绿化整治,包括绿化设计、施工及指导后期养护管理等。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接收;负责组织旧生活区内地下管线的普查测绘工作。 四、实施步骤 市区旧生活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分5年进行。2011年的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3月)。组织召开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组织财政资金核定工作;逐级制定、审核和批准总体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小区制定规划设计方案、整治平面图和效果图并公示,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的意见;逐级审查、批准小区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公开招投标,在物业企业内选聘施工单位。 (二)实施阶段(2011年3月-10月)。按照整治范围、内容和标准实施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具体按照管线整治、道路整治、绿化整治、楼体粉刷、健身器材安装的基本顺序进行。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组织现场观摩检查,逐级验收,兑现奖惩。 五、整治费用 整治费用按照“财政投入为主,管线单位自行承担,受益群众合理承担,以奖代补”的方法解决。 环翠区旧生活区内相关市政道路改造整治费用由市财政负担,环卫设施、楼宇门以及各类宣传文化体育设施整治费用由环翠区负担,其余所需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财政负担投资额由市财政根据小区整治具体方案和投资概算测算核定。工程合同签订后,市区两级财政按各自承担比例适当拨付启动资金,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视工程进度拨付。市财政拿出所承担资金的5%作为奖励基金,对改造速度快、质量优、标准高的旧生活区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具体办法由市整治指挥部负责制定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