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定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水平,促进宣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生态宣城打下坚实基础,现就宣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出如下决定: 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 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行动,是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味的必然选择。全市上下特别是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宣州区政府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 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宣城为目标,以推动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为根本,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为前提,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健康发展、基础设施健全、环境质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宜居的环保模范城市。 (三)主要目标 到2014年,通过实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和工作措施,中心城区全面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要求,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主要目标是:各项创模指标达到或好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能耗、物耗、水耗不断下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城市及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50%,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前列;环境监管不断加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并落实到位;环境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85%。 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主要任务 (四)全面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高标准编制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认真做好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重点产业,充分发挥宣城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人文资源和良好的生态优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招大商、招好商”的目标,积极引入一批总量大、效益好、污染小、能耗低的项目,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科学承接产业转移。 (五)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盲目扩张,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定期公布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不符合产业导向、产业布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或使用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准立项,不予审批用地,不予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建立限制类产品、工艺设备及企业退出机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六)全面推进城市建设 按照“拉开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承载产业”的要求,着力把宣城建设成宜业宜居的皖东南中心城市;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立足“西进、北跨、南控、东稳”的总体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宣城市城市控制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重点抓好“三环八射”城市道路网和“一山、一河、一湖、一园”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敬亭山风景区保护开发、宛溪河综合治理、扬子鳄湖建设、梅溪公园建设、北门旧城改造、奥体公园等重点项目要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加强城市绿化美化,彰显生态山水园林城市风貌,结合地形地貌、建筑、道路等规划布局,体现依山傍水、顺山顺水的特点和徽派建筑与现代建筑和谐统一的建筑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