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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发改服务[2010]1974号
【颁布时间】 2010-12-29
【实施时间】 2010-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9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炭物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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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个煤炭交易中心

  

  功能定位:发挥国家“北煤南运”战略枢纽优势,依托秦皇岛煤炭交易市场和开滦物流标准化煤炭产品开发,创新煤炭交易模式、以完善交易、交割和服务功能为重点,有效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建设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形成面向全国和全球市场的煤炭交易平台和价格形成中心,发挥在整个煤炭物流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发展重点:一是组建全国性现货交易中心,拓展领域,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建设集交易、信息、采购、贸易等功能的煤炭交易中心。二是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信息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全国煤炭交易客户提供信息查询、抵押融资、电子支付、网上交易、合同采购等服务,探索开展现货连续交易服务。三是探索建设煤炭期货交割中心,围绕多品种煤炭资源,积极开展远期需求预测、电子交易、期货交易等业务,建立煤炭现货价格指导机制,确立全国煤炭价格形成中心的地位。四是探索推出能够适应各种产业和不同工艺流程需要的煤炭标准化产品,编制完善煤炭交易价格指数。

  

  (二)三大物流通道

  

  立足于强化“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枢纽地位,重点打造冀北、冀中和冀南三大煤炭物流通道,加强通道内重大物流节点建设,实现沿海港口煤码头扩能,推进铁路、高速公路的互通直达,增强煤炭储运功能加强。

  

  1.冀北煤炭物流通道

  

  以服务京津、东运南下为重点,以张家口至秦皇岛港、唐山港为走向,以大秦、张唐等铁路和京藏、京新、张承等高速为依托,以唐山港、秦皇岛港为龙头,覆盖张、承、唐、秦、廊和京津等地及其腹地,建设“冀北煤炭物流通道”。

  

  2.冀中煤炭物流通道

  

  以服务当地需求、东运南下为重点,以石家庄至沧州黄骅港为走向,以朔黄、石太、石德等铁路和青银、石黄等高速为依托,以黄骅港为龙头,覆盖石、保、衡、沧等地及其腹地,建设“冀中煤炭物流通道”。

  

  3.冀南煤炭物流通道

  

  以服务当地需求和东运南下为重点,以邯郸、邢台至黄骅港和山东沿海港口为走向,以邯济、邯黄、邢和等铁路和青兰、邢港等高速为依托,以黄骅港为龙头,覆盖邯、邢、衡、沧、山东等地及其腹地,建设“冀南煤炭物流通道”。

  

  (三)六大煤炭物流枢纽

  

  着眼于畅通三大物流通道,进一步完善晋陕蒙煤炭接转集疏和南下东运出海口,充分发挥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建设六大煤炭物流枢纽。

  

  1.石家庄煤炭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发挥石家庄“东出西联”、“承南接北”中枢区位优势,着力推进集聚发展,形成连接晋煤产地与冀中南地区的煤炭物流枢纽。

  

  发展重点:一是加快推进经营网点集聚式发展。按照“退路进园、功能集中”的方式,整合西部山前零散煤炭经营网点,优化煤炭市场经营设施,提升环境质量。二是加快井陉、元氏、平山、鹿泉等煤炭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开展仓储、运输、交易、混配、配送等物流业务,实现集约化发展。三是积极推进连锁经营,鼓励支持煤炭经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采购、网上交易等业务,打造晋煤外运第一通道。

  

  2.张家口煤炭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发挥张家口连接陕晋蒙煤炭产地、京津销地的区位优势,以及蔚县煤炭资源优势,重点完善煤炭交易功能、提升集疏能力,形成连接晋蒙与京津的煤炭集疏中心。

  

  发展重点:一是建设煤炭市场群,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完善怀来土木、下花园、渡口堡等煤炭交易市场服务功能,推进煤炭市场集群化发展。二是增强煤炭交易市场物流配送能力,鼓励支持大型煤炭市场完善储运、混配、洗选、加工、回收、配送等功能,推进现有煤炭市场向专业化煤炭物流园区转型。三是增强即时供应能力,针对京津用户,积极开展定时供应、个性配比、即时配送等业务,进一步完善煤炭运输、储备、配送、加工、回收等功能。

  

  3.秦皇岛煤炭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发挥地处东北-关内国家物流通道咽喉的区位优势,依托海陆交通条件,以提高集疏效率和增强交易功能为重点,构建国家北煤南运中转中心。

  

  发展重点:一是加快蒙煤东出通道建设,以山刀铁路建设为重点,推进晋煤、蒙煤、辽煤等煤炭运输通道与港口交汇。二是加大环形装车线、煤炭存储场站等设施建设,加快煤炭专业码头与铁路、公路设施的有效衔接,提高储配能力和中转效率。三是加快煤炭交易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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