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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积极提供金融支持。 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对全市设施农业发展和流通领域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三)健全和完善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埠内外资金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省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引导和扶持工商企业或集团从事设施蔬菜小区开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到蔬菜、水果等园艺产业建设中来。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鼓励蔬菜生产大户进行规模开发,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有机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支持力度。 扶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建设,提高流通市场现代化水平。加强对现有菜田和养殖区域的保护,提高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模化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管理政策,加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益保护。充分发挥蔬菜价格调节基金作用,支持“菜篮子”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保障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立科学严密和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保证进境动植物及产品的安全,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对“菜篮子”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并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农产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进出口企业失信惩戒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建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农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部署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活动,解决“菜篮子”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市农委负责牵头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关联系事宜;负责种植业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种植业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牵头制定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有关“菜篮子”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护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保障指导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工作。市交通局负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公路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和信息等工作。市服务业委负责“菜篮子”产品产销衔接、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市场应急调控和市场信息监测等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菜篮子”产品进出口产销衔接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中食品安全方面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菜篮子”产品交易秩序监管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菜篮子”食品质量和信息等工作。市物价局负责落实价格调节基金和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工作。市畜牧局负责畜牧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和信息等工作。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政策工作。抚顺银监分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金融支持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坚持“菜篮子”属地管理,落实县(区)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抓好协调和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意识。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出现重大问题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