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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一)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农副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商务部支持建设“双百市场工程”,创新发展农副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电子结算和电子交易等)、农副产品预冷保鲜设施、加工与配送中心、标准化的包装与储运等物流装备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引导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逐步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成为农副产品的交易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信息服务中心。重点推进福州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蔬菜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扶持引导“菜篮子”工程基地预冷设施建设,扶持蔬菜主产区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加快建设和发展集生鲜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于一体的配送系统,保证生鲜商品的新鲜度和质量,使生鲜农副产品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二)加快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和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落实省里出台的《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2011年扶持20个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含农改超)项目,引导市场着力改善经营环境,更新设施设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市建设100个农家店、80个社区便利店和2个配送中心。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便利店发展,最大限度便利百姓。通过合理布局,实现农村每个较大的建制村至少有一个农家店;所有社区居民都能就近购买到日用消费品;每个县城以上城区居民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一个标准化的集贸市场或生鲜超市;每个县城区都有一个达到商务部颁布的一星级生猪定点屠宰场,确保城市副食品市场供应量足、质优、价稳。 (三)建立和完善产销协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协会运作等方式,大力发展“农超对接”,鼓励大型综合超市、生鲜超市和连锁经营企业直接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关系。商贸部门要会同农业、渔业部门组织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促进产销直挂,降低流通成本和价格。积极引导主产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农民建立各种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组织、运销合作组织,提高蔬菜等农副产品产销的组织化程度。探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产销一体化经营体制,为我市农副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开辟新路子。 (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完善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副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在城区对蔬菜等生鲜农副产品配送货车发放特别通行证,方便停靠,降低运输成本。 四、市场监控体系建设 (一)建立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市场运行监测调控中心,实现对市场运行监测网、储备商品网、生猪屠宰网、应急商品监测网的统一监测,提高集中监测分析能力。在已建的福州“菜篮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定期收集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原因,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菜篮子”生产者、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完善水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水产业信息网络,推进销售网络建设。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加强监测和预测预警,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力度,及时全面掌握市场运行情况。按规定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对市区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与动态实行日监测、周分析报告制度,要加强对群众关注的时令蔬菜的监测,掌握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做好商品调剂和市场调控工作。 (三)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副食品市场应急预案,认真分析市场形势,特别是分析可能对市场造成影响的因素,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价格可能产生异动时,及时启动部门会商机制和应对措施,有效调控市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