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强化机制建设,有效保障《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一)建立完善宣传实施机制。推动《条例》宣传实施工作制度化,逐步建立和健全宣传实施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宣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等,真正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宣传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任务和责任、工作方式和推进步骤等,确保《条例》宣传实施落到实处。 (二)探索建立联动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管理。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起研究、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积极建立宣传实施工作保障机制,将宣传实施《条例》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切实将《条例》的实施情况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大幅度提升该项工作在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中的比例。积极争取人大支持,每年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贯彻实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条例》实施奖惩机制,阶段性地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会、督导检查会议,不断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