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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件3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府 补助资金还款协议书(样本) 按照 《吉林省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签订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还款协议如下: 一、能够提供原始资料证明符合参保条件 人,政府承担补助资金 元,在年 月 日前还清。 二、不能够提供原始资料,经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符合参保条件 人,政府承担补助资金 元,按50%缓缴 元;其中 年底前还款 元, 年底前还款 元。 三、本协议不因政府换届或主要领导变动而变更。 四、本协议一式4份,省政府 (或委托部门)、省社保局、当地政府、当地社保局各1份。 市 (县、市、区)长 (签字):当地政府盖章: 当地社保局盖章:省政府 (或委托部门)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