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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1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3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府

  补助资金还款协议书(样本)

  


  按照 《吉林省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签订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还款协议如下:

  一、能够提供原始资料证明符合参保条件  人,政府承担补助资金 元,在年  月  日前还清。

  二、不能够提供原始资料,经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符合参保条件  人,政府承担补助资金  元,按50%缓缴  元;其中  年底前还款  元,  年底前还款  元。

  三、本协议不因政府换届或主要领导变动而变更。

  四、本协议一式4份,省政府 (或委托部门)、省社保局、当地政府、当地社保局各1份。

  市 (县、市、区)长 (签字):当地政府盖章:

  当地社保局盖章:省政府 (或委托部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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