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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 《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并做出了关于批准实施 《规划》的决定。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确保如期实现 《规划》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 《规划》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国家富足、社会文明的标志,生态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造林绿化是生态建设的首要内容和根本性措施。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充满期待。我省是林业大省,生态建设备受关注。多年来,特别是开展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以来,全省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未来一个时期全省生态建设的任务仍然紧迫而艰巨。实施好 《规划》,加快推进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工作进程,既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工农业生产条件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维护我省生态安全,改善城乡面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未来十年实施 《规划》的目标任务 实施 《规划》,要以扩大城乡绿化总量、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 (市、县)和省级绿化 (美化)标准县 (市、区)为重点,促进绿化美化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协调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9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省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地区初步实现城区园林化、村屯林围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重点任务:实施好城镇绿化美化、村屯绿化美化、绿色通道、退耕还林、荒漠化治理、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矿区植被恢复和森林培育等八大工程。东部地区要加快森林资源培育,重点搞好城镇、村屯、道路的绿化美化,环城环镇环村周边荒山绿化美化;矿区植被恢复;陡坡耕地、“挂画地”退耕还林等,做到绿美同步,打造绿美长白山。中部地区要建立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和以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为主体的城乡绿美一体化的区域中心,以点带面,全方位提升绿化档次,打造绿化美化精品。西部地区以荒漠化土地治理和湿地保护为重点,努力建设森林、草地、湿地有机结合的生态体系,大幅度恢复沙区林草植被,建设西部生态屏障。 三、强化实施 《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市、县两级政府要把实施 《规划》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年初由政府下达绿化美化任务目标,年内进行督查,年终由政府组织检查验收。要切实解决 《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要千方百计地加大造林绿化资金的投入力度,认真解决绿化美化的用地问题。建立绿化美化工作奖惩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多造林、造好林的奖励措施。开展绿化美化评先创优活动,对先进单位表彰奖励,对落后单位通报批评。各级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认真落实好本部门、本系统未来十年的绿化美化任务,研究制订深入开展绿化美化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强化领导,健全机构,筹措资金,为绿化美化吉林大地做出更大贡献。 (二)全民动员,开创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新局面。各级政府要把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造林和绿化美化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全方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成果,宣传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绿化美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家园的现实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不断拓宽义务植树的形式和领域,鼓励和支持适龄公民通过培育苗木、认养绿地、绿地管护等方式履行义务,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兴办绿化点制度,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