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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13
【实施时间】 2011-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4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意见

  (穗府办〔2011〕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穗字〔2008〕1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产权交易市场作为有形要素市场,始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产权规范流转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功能不断增强和扩展,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平台。经过多年发展,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已初步形成了与国家中心城市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规范高效、流转顺畅的交易市场。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将广州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产权交易中心,有利于促进各类产权有序流转,提高资源配置能力;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不同层次的投融资需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广州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利用产权交易市场,以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国有资源、社会公共资源以及各种市场要素的最大效能,促进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

  

  二、明确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按照“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制度化监管”的原则,立足于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提升与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拓展交易品种,增强服务功能;开展国际化合作;加强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易制度,建设规范、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

  

  (三)总体目标。要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区域金融中心战略出发,将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非上市企业股权流转、中小企业投融资以及文化产权、农村产权、林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社会公共资源等各类物权交易提供服务。经过3年至5年努力,将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金融市场平台。

  

  三、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创新发展

  

  (四)积极开展市场建设先行先试。围绕我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目标,支持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改革创新。

  

  一是加快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发展。为非上市公司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交易提供市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设立广州柜台交易(otc)市场。

  

  二是加快环境资源交易市场发展。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三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搭建专业的交易服务和信息发布平台,为资本要素与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效对接提供通道,实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集约化经营。

  

  四是加快文化产权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为文化产业投融资、并购重组提供服务,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展技术产权交易,促进技术发明创造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五是加快林权交易市场发展。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加快我市林权交易市场发展,为林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的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平台,盘活森林资源,促进各生产要素积极向林业产业流动,发展林业生产力。

  

  六是以交易所化理念创新发展大宗商品、航运物流等专业交易市场。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专业的第三方交易、信息咨询、物流配送等服务,形成若干交易品种的“广州价格指数”,全面提升产业层次。

  

  (五)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产权交易机构探索和开展企业托管、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融资、做市商交易制度、保荐人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前孵育等产权市场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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