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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1-05
【实施时间】 2011-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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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城建投融资改革,精心组织好各类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带动城镇承载能力提升,促进城乡面貌改善。转变城建投资结构,重点投向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短板”设施。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切实加强城市道路、立交桥、停车场、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等设施建设,保留和完善自行车道、人行道系统。加快实施供水、燃气、热力等老旧管线改造,降低网损漏失率,提高供应保障率。重视管线共同沟、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村镇延伸,逐步实现环卫、园林、供水等行业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保障

  

  (六)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鼓励大中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引导独立工矿企业通过棚户区改造,组织开展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规范管理。对影响居住安全、功能不全的城市危旧房及非成套住宅(筒子楼)进行维修加固改造。将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干部与教师周转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平台,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引导各类企业、机构投资经营保障性住房。指导市县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运行程序,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七)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的增长点,健全推进机制,加大建设规模,有条件的地方可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拓宽筹资渠道,除各级财政资金外,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节余部分以及房改售房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八)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以县市为重点,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可予以并轨,使城市低收入家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住房保障方式。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和筹集力度,提高实物配租比重。

  (九)保持合理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规模。指导各市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保持合理的供应规模。引导有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积极开展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范围,统一规范管理。

  (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编制2011年-2012年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优惠政策和资金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垦区、林区和铁路棚户区改造。

  (十一)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为重点,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归集面。进一步摸清缴交单位底数和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积金实缴率。进一步降低门槛,减轻贷款人负担,积极稳妥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监管体系,加快全省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积金安全。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十二)保质保量完成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继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村为重点,尊重农民意愿,正确把握方向,深入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确保完成3年任务。对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实行备案制度。按国家六部委要求,探索建立建材下乡操作办法和工作模式,组织编制试点方案并尽快启动。把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县以上建设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在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技术资料归集整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十三)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土地转换平台,搞好土地收储和出让、转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村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余土地指标留足农村发展用地。抓好村镇道路硬化和排水管网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气化、秸秆型煤、大中型沼气、节能门窗、太阳能、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合理布局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在有条件的重点镇规划建设工艺先进、规模适度、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配置垃圾收集和运输设施,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系统。在距离城市建成区边缘5公里以上、人口规模超过3000人、以多层楼房为主的新型农村社区,鼓励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各级财政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推广威海经验,继续实施村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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