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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科教[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5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科教[2010]48号)


  

  各市卫生局:

  

  为加强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全省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我厅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0]116号)要求和《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

  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全省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0]1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使其达到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素质,进而提高全省社区卫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年度目标

  1.加强社区卫生技术骨干人才培训,全省将培训全科医师骨干198人。

  2.加强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省培训全科医生1782人。

  3.加强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全省培训社区护士1381人。

  4.加强其他卫技人员培训,全省培训其他卫技人员600人。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

  (二)项目内容

  培训内容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各类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卫办科教发〔2010〕76号、卫办科教发〔2009〕105号)为依据,重点加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内容的培训。

  1.全科医师骨干培训

  培训目标:熟悉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和发展战略,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对策略和方法。通过开展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的技能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能力,达到全科医师骨干的基本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业务骨干。

  培训对象:由各设区市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派从事医疗工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主治医师或五年以上高年资医师参加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10个月,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培训8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培训和社区实践三个部分,依据卫生部制订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全科医师骨干(2010年版)》要求进行。

  2.全科医生岗位培训

  培训目标。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掌握常见传染病的社区防治和护理技能,掌握常见病的社区防治技能。能够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达到全科医生岗位基本要求。

  培训对象:由各设区市组织辖区内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培训。

  培训时间:60天,其中理论教学30天,实践教学30天。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培训和社区实践三个部分,依据卫生部新修订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全科医师(2010年版)》要求进行。

  3.社区护士培训

  培训目标:掌握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技能,掌握社区常用护理技能。具备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情感性护理服务的基本技能,基本达到社区护士岗位的基本要求。

  培训对象:由各设区市组织辖区内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注册执业护士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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