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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提高宣传质量,组织媒体联动。要与交通广播电台、电视台密切配合,围绕群众的关注和需求,精心策划节目内容,不断开拓思路、大胆尝试,精心打造和经营具有地方特色的“亮点”和品牌,提升宣传效果。要积极开展宣传品制作,为“大联播活动”提供丰富的资源,各市要至少制作两条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两个文明交通文艺节目、一部警示教育电视片,2011年1月31日前上传活动小组。要及时向中央、省级媒体传送采访线索和新闻素材,特别是注意收集生动鲜活的交通故事、一线报告、典型案例等,提高媒体采用率,各市每月要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上每月平均刊播两条以上有关新闻。要积极协调本地其他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同步宣传报道,增强“大联播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争取媒体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三)做好新闻素材信息上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向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文明交通“大联播活动”工作方案,及参加“大联播活动”媒体名单和联系方式。每月播出的节目在30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重大活动及中央媒体新闻采用信息随时上报。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李吉庆,13653318810; 省交通广播频道联系人及电话: 宋敏,13333013132; 省交通电视频道联系人及电话: 王丽,13503208483。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