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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巩固总结阶段(2011年6月26日至2011年7月10日) 1.各市、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阶段工作结束前,向全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全面反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监督工作打算。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回访,检查监督其是否已规范使用已备案合同文本、是否按照规定将已备案合同文本通过门户网站、经营场所展示等途径向购房者和社会公开。 3.通过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于问题突出、拒绝整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依法处理,并记入合同信用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切实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同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形成合力。 (三)有的放矢,稳步推进。要结合阶段工作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使广大购房者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关注、各方努力,协调配合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新局面;集中精力调查和解决当地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循序渐进、有所突破。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进一步推广使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