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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373号
【颁布时间】 2010-12-18
【实施时间】 2010-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奖的通知

[接上页]


  六、推荐评审表一式十份,其中一份和其它材料合装成册。

  

  七、推荐评审表统一采用a4纸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为宋体小四号字。

  

  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 本 人

近期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从事主要工作

 

其它社会兼职

 

最高学历(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学制及学位)

 

在下列哪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技术推广( ) 科普宣传( ) 科普创作( )

科普教育( ) 捐助科普基地建设等科普事业( )

主 要 经 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 何 职

 

 

 

 

 

 

 

 

 

 

 

 

 

 

 

 

 

 

 

 

 

 

 

 



  

  获 奖 情 况

  

时 间

获 奖 名 称

授 予 单 位

 

 

 

 

 

 

 

 

 

 

 

 

 

 

 

 

 

 

 

 

 

 

 

 

 

 

 

 

 

 

 

 

 

 

 

 

 

 

 

 

 

 

 

 

 

 

 

 

 

 

 

 

 

 

 

 

 



  

  申报人科普工作先进事迹简介(略)

  

  推荐(评审)意见

  

报人所在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区县政府、市级部门、

人民团体、

中央在渝单

位)评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评选委员会

评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

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奖

  (先进集体奖)

  推荐评审表

  


  申报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重庆市科普工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印制

  


  
填 报 说 明

  


  一、推荐评审表所指技术推广包括: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推广普及。

  

  二、科普宣传工作包括:科普报告、科普展览、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科技竞赛等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科普教育指学校科普辅导教育。

  

  四、申报先进集体奖的单位在技术推广、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教育、捐助科普基地建设等科普事业多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综合各方面事迹集中填报,也可分别按某一方面单独填报。

  

  五、推荐评审表一式十份,其中一份和其它材料合装成册。

  

  六、推荐评审表统一采用a4纸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为宋体小四号字。

  

  申报集体基本情况

  

单位(组织)名称:

 

地址

 

邮编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业务

工作范围

 

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人员

总计  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

近两年投入科普

经费情况

2009年, 万元。2010年, 万元。

在以下哪些方面

取得突出成绩

技术推广( ) 科普宣传( ) 科普创作( )

科普教育( ) 捐助科普基地建设等科普事业( )

获科技科普奖励情况

时 间

获 奖 名 称

授 予 单 位

 

 

 

 

 

 

 

 

 

 

 

 

 

 

 

 

 

 



  

  申报集体科普工作先进事迹简介(略)

  

  推荐(评审)意见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区县政府、市级部门、

人民团体、

中央在渝单

位)评审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市评选委员会评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

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注:申报集体为独立法人单位的,第1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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