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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09]533号
【颁布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9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7、2008年度入围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7、2008年度入围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湘教通[2009]533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遴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07〕114号)、《关于公布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7年度入围项目的通知》(湘教发〔2007〕41 号)和《关于公布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8年度入围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08〕29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7、2008年度入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07年立项的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精品专业建设项目。

  2、2007年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专业带头人和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项目中,在2008年年度检查中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项目(见我厅湘教通〔2009〕51号文件)。

  3、2008年立项的所有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经费落实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总投入,当地政府和学校举办者的投入比例等。

  2、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年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各子项目建设进展,以及项目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加强建设的措施。

  


  三、检查方式

  1、网上审阅。所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检查均根据检查内容进行网上审阅。各项目单位将接受年度检查项目的相关信息上传到本单位网站,我厅聘请专家通过项目单位的网站查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网上审阅。

  2、现场考察。在网上审阅的基础上,主要对省示范性高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其他项目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采取察看项目设施设备、查阅主要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考察项目建设效果。

  


  四、检查时间

  网上审阅时间为12月下旬,对部分项目的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准备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12月20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形成《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内容包括:①项目年度建设规划概述,主要描述检查年度规划的建设项目及其建设目标、内容和措施等;②年度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概述以及项目年度建设所取得的效果;③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解决办法;④下一步加强建设的措施。《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要求简明扼要,针对性强,以说明情况为主,不超过10000字。

  2、填报《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表》。各项目建设单位,登录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http://zcc.hnedu.cn)或湖南职成教育网(http://www.hnvedu.com),进入“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年度检查”栏目,根据操作提示,按项目填写《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表》,具体范式见附件中相应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表》的内容。其中附表2由有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填写(如果还有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同时入围,则不填本表,只需填附表4),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由市州直属的,则由市州教育局填写市州本级的情况;附表4由有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填写;其余表格由项目学校填写。填表时,请务必注意各栏目所提示的数量单位,以免填写错误。

  3、修改《项目建设规划书》。有2008年立项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我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目标、思路和措施,对2008年立项项目的《建设规划书》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项目建设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4、将修改后的《项目建设规划书》(2008年立项项目)、《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表》的电子文档以及相关附件于12月20日前挂在项目建设单位的网站,网站首页应建立标志明显的“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检查”专门窗口。有关项目建设的支撑材料,如文件、方案、教材、课件和图片影像资料等原始资料,应整理好供专家现场考察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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