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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2-11
【实施时间】 2009-1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排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各有关处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排查范围和内容,明确人员和时间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务必尽快开展工作,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好监督检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排查工作的重要手段,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严肃工作纪律,督促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复杂艰巨,特别是排查工作,有很多新情况和工作细节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理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之间要加强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排查工作深入开展。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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