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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排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各有关处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排查范围和内容,明确人员和时间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务必尽快开展工作,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好监督检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排查工作的重要手段,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严肃工作纪律,督促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复杂艰巨,特别是排查工作,有很多新情况和工作细节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理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之间要加强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排查工作深入开展。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