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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尘毒治理力度,改善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效遏制了职业病危害的势头,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全区有煤炭、化工、冶金、电力等近20个行业的1000多家企业存在着粉尘、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苯等多种职业病危害隐患,接触有毒有害隐患的从业人员达到12万多人;二是尘肺病发病率居高不下,急慢性职业中毒时有发生;三是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发生往往难于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不足;职工个人防护措施不全,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二是我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相对偏少,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三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落实用人单位责任,立足区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重点解决目前对劳动者危害比较严重的职业病。 4.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劳动者监督的职业病防治体系,使全区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劳动条件显著改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防治意识明显增强,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 (二)具体指标。 --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氨气、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7年下降20%,铅、锰、苯等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8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率达到90%以上。 --到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年监测率达到6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5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70%以上。 --到2015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 --到2015年,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到2015年,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和乡镇,化学中毒和放射性辐射医疗救治、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到2015年,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