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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区域经济合作处。 研究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我省经济技术协作、区域合作的有关政策;拟订我省经济技术协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经济技术协作信息的统计与综合工作;承办和参与承办省政府在省内外举办大型招商引资、投资贸易洽谈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活动;组织开展省际政府间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协作组织的例会工作;组织筹建或参与新的区域合作组织;组织我省与东西部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协作关系;负责外地驻鄂经济协作组织和我省在外省的经济协作组织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国内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承担落户我省内资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