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9]148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8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计划财务处。

  

  拟订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拟订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年度分配计划;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老区贫困地区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抽样调查、统计分析和贫困标准拟订;负责办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五)社会扶贫处(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法规草案;承担省脱贫奔小康试点的具体工作;负责办机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综合性内刊、简报编发,重要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承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开展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鄂定点扶贫工作;动员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组织开展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负责“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联系省扶贫开发协会。

  

  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与综合处合署办公。

  

  


  四、人员编制

  

  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4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员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