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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和决策水平,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第一批专家组成员32名,涉及四大类22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7名,事故灾难类11名,公共卫生类10名,社会安全类4名。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每组设1名召集人。 附件: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 一、组长、副组长 组 长: 罗腾富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 马 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黄利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成员 (一)自然灾害类 荣 瑞(召集人)县气象局局长 谭发祥 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冉海波 县国土房管局地质高级工程师 肖 勇 县农业局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谭文祥 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主任、工程师 周万良 县林业局造林绿化科科长、工程师 闫德龙 县地震监测站站长 (二)事故灾难类 马 鹰(召集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罗腾富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利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邓学华 县质监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田座银 县质监局特监科科长 周强明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况 忠 中国电信石柱分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 苏 光 县供电公司安保部主任 陈 波 县给排水公司董事、工程师 汪双星 民生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三)公共卫生类 向成容(召集人)县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汪祥武 县药监局监察室主任、主治医师 冉瑞文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魏大云 县疾控制中心主任、主管医师 邓明浩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周海东 县中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陆春龙 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主治医师 刘建明 县中医院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宦小芳 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 马学祥 县畜牧局高级兽医师 (四)社会安全类 毛达春(召集人)县公安局副政委 冯红卫 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谭贵东 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师 吴少杰 县物价所副所长、注册价格鉴证师 附件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确保专家组研究和咨询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和调查,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三)参与应急预案评审、演练和评估。 (四)为应急平台和应急管理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 (五)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有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办理县政府或县政府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