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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计[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4
【实施时间】 2011-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将各类建设企业依法报送统计报表情况与诚信评估、资质核准等相挂钩。建设企业在申领诚信手册、申报诚信单位、申请资质证书时,必须按规定提供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的近三年统计报表(新设立企业除外),并经企业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政府统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建设企业的统计报表时,应本着服务、高效的原则,不得收取费用。

  

  (四)完善统计方法和手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作为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必要经费,及时更新技术装备,运用先进的统计调查方法、手段和信息技术,实现住房城乡建设统计数据的网上传输、处理和查询,不断提升统计调查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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