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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13
【实施时间】 2011-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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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试行分级管理,建立综合施治格局。继续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中推行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创建试点工作,着力从信贷、用电、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实行综合施治,以点带面,督导各级各有关行业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健全完善法制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着眼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三个重要文件要求,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技兴安、安全投入、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安全文化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应急管理和责任追究等重要节点入手,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坚持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支撑能力

  

  (一)实施“科技兴安工程”,为企业本质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制定推进安全技术进步的实施意见,提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物防、技防水平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以六大系统建设、瓦斯监测监控、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储油罐等设施阻隔防爆技术、化工高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为重点,加大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力度。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扩大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范围。通过政府引导推动、专家队伍支持、科技研发创新、提供技术服务等方法途径,逐步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推行积极的经济政策,为隐患整改和基础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力度,年内组织全市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放大“安保良性互动”效果;所有镇(街)和各类工业园区都要建立起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足用好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监控、应急救援和技术改造。年内,筛选一批重点科技兴安项目,争取有更多的项目挤进省专项资金扶持“笼子”。

  

  (三)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充分发挥其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基层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充实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专家技术特长,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四、突出重点领域,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煤矿突出抓好“六大系统”建设和瓦斯、水害预防治理,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非煤矿山积极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加大防范大事故“七不准”措施的实施力度,加快视频监控、人员定位和应急通讯三大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深化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集中交易、储存企业完善监控措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工作;加强化工企业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等关键时段的监管,加强对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登高等施工作业的过程监控,有效防范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督导批发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销售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切实落实好向批发企业派驻安全监察员和向零售业户集中配送等项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零售业户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保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四)加强工商贸领域安全管理。重视和改进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13号令,切实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抓好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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