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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严格责任追究,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快以结果为主问责向以行为过错为主问责转变,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发生事故约谈制度、现场分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政府相关部门、公检法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安全生产忠诚卫士活动,狠抓监管业务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不断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高素质安监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