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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9
【实施时间】 2011-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加快我市岛内外一体化进程。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通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我市力争达到以下具体指标:

  

  --全市各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其中: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全市各区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50% 。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 65% 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10%以上。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创建成 30个生态村。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6%。

  

  --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5% 以上。

  

  三、进度计划

  

  按上述具体目标任务的年度计划(附后),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和监管,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四、行动内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㈠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1.重点清理影响我市环境卫生的死角,集中清理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农民工聚居地、公路铁路和海岸沿线的周边环境,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重点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疏通沟渠,清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和房前屋后硬化美化工作,有效改善村容村貌。(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2.组织开展生态村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环境建设,使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通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生态文明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组织开展水源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㈡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与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现城市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2.通过新农村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村庄建立清扫保洁机制。(市建设与管理局)

  

  3.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工作,提高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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