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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㈢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驻厦部队(含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㈣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各牵头单位要对单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检查,实行问责制。市、区爱卫办协调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常抓不懈,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附件: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进度计划表(2010~2012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