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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9
【实施时间】 2011-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㈢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驻厦部队(含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㈣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各牵头单位要对单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检查,实行问责制。市、区爱卫办协调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常抓不懈,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附件: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进度计划表(2010~2012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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