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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推进设施蔬菜规模连片建设,处理好分散种植与规模发展、家庭承包经营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政策,根据设施蔬菜建设耕地的要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流转由自发协商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的过渡,流转的主体要由农户之间的流转向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按照设施蔬菜生产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套建设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对现有蔬菜流通、加工龙头企业,通过政府技改补贴或贴息,促进资产重组或合资合作,使其做大做强;组织开展企业与农户、产地与销地、本地与外地、农业与商业、经纪人与专业合作社的产销对接活动,促进蔬菜流通。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设施蔬菜生产的重要意义,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对发展设施蔬菜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优势区域县(市、区)都要成立设施蔬菜发展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发展蔬菜生产的统一规划,工作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我省设施蔬菜生产健康、有序、快速、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