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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强化措施扎实做好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全市经济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一年,国家和省继续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全市节能任务依然艰巨。为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鲁政发明电〔2010〕12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市2011年节能降耗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方面,产业结构偏重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能源消耗刚性需求继续加大,结构调整任务异常艰巨;另一方面,节能减排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稍有麻痹松懈,能耗就可能出现反弹。各级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克服盲目乐观倾向,做到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不减,投入、信贷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力度不减,组织领导力度不减,坚决防止一季度特别是春节前后能耗出现反弹。要早部署,争主动,切实抓好2011年特别是一季度节能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节能目标考核 全面总结“十一五”以来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一批先进集体、企业、成果和个人;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根据国家、省确定的“十二五”节能目标,2011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率暂按不低于3.66%安排,市政府将把任务目标落实到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继续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目标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实现严格问责制。 三、积极推进结构调整 要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节能减排为动力,以节能求发展,以发展促节能,实现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双赢。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服务业发展“456”计划,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旅游、房地产等四大主导产业,壮大提升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等五大高端服务业,积极培育会展、体育产业、节能服务、社区和家庭及养老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等六大新兴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大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优化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拉长产业链为重点,突出做好产业改造与创新相结合、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和老企业搬迁改造与工业布局优化相结合工作,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资源消耗低的优势企业和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编制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设一批产业大项目,加快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产业领域、重点项目载体,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和应用示范工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从源头遏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和工信部颁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要求,认真制定 2011 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任务。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督查调度,确保落后产能在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年底前完成拆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提高淘汰标准,扩大淘汰范围。坚持疏堵结合,扶持引导企业转产转型、兼并重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抓好高耗能落后电动机、锅炉等机电设备淘汰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推动节能技术进步 加大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强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以工业锅炉改造、换热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等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督促2010年项目尽快达产增效,发挥节能效益。以钢铁、石化、化工、电力、橡胶、轮胎、玻璃、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先进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力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效评价体系,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审核评价指南,培育一批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节能诊断、节能量确认等工作。制定并公布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目录,加快推进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