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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推进创新方法试点示范,加大创新方法培训推广力度,推进创新方法在企业中的深度应用,提升企业专利产出能力。实施专利战略引导计划,引导重点企业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开展专利提升行动,在48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园区,选择1000家“零专利”工业企业作为试点,年内消除“零专利”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继续推进全省330家企事业单位和35个县(市、区)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积极做好华北制药等20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鹿泉等5个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和石家庄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争取保定、邯郸市以及3个县、2个园区列入国家试点。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年内认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200家以上。 36、加强市县科技工作。大力支持唐山、石家庄、秦皇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在全省其他设区市开展对标,推动形成国家试点、地方示范、加快创新型区域建设的工作局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县级科技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县级科技工作的指导。引导各地积极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县建设,推动完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职能,从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基层科技工作。 37、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技宣传。组织实施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专项,开展第二批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积极申报一批国家级科普基地,组建一批专职或兼职科普团队,以科技下乡和科技活动周围平台加强科技知识普及,不断提高全社会科学素养。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活动以及科技政策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科技、依靠科技、发展科技的良好氛围,促进创新型河北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