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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煤矿企业必须做好重大灾害的防治工作和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是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原则,切实加强水害防治工作。二是加强“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12字瓦斯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切实加大突出矿井预测和防突工作力度。健全防突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征兆识别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四是坚决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下井带班管理制度,明确下井带班人员、每月带班下井个数、下井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职责权限等。加大督查力度,促进该项制度落实到位,并达到预期效果。五是坚决执行煤炭行业管理人员定期下井检查制度。我委近期将下发《关于煤炭行业管理人员下井检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下井检查,深入第一线,加强现场管理和指导,督促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抓环节、抓岗位,查治隐患,确保安全高效生产。 (二)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监管。一是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煤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查隐患、排险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处重罚,提高行政执行力。二是对资源整合及各类在建矿井要加强管理,严把安全关。坚决做到“四不通过”和“五严格”。三是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安全责任,确保技术、安全和组织管理措施到位。 (三)加强合法生产矿井技术指导服务和春节慰问工作。必须严防煤矿突击生产,鼓励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持续、稳定生产,对春节煤矿坚持生产的应适当予以补贴,并加强慰问工作。加大检查和技术服务力度,组织专家组和有关行业部门管理人员积极协助煤矿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完成相关证照延续工作。 (四)认真做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各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委《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春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煤炭函〔2011〕31号)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加强复产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尽快组织复产验收管理机构和验收专业技术队伍,在认真总结往年本地复产验收工作经验教训、逐矿分析排队的基础上,研究具体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形成本地区《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要及时将节后煤矿复产验收的组织机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煤矿企业,确保煤矿春节后尽快复产验收,恢复正常生产和建设。 六、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委属各院校务必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校园安保工作,通过及时安排专题会议,加强部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一是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加强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外出请假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遇有紧急重大和异常情况,务必及时、准确、如实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及时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加强领导,各级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各单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其他领导要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相关安全工作。四是对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和政策、近期各项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要求等进行认真传达贯彻和学习,安排部署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学校安全工作。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可防可控”的观念和应该有所作为、能够有所作为的积极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管指导水平。 各市(州)经信委、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国有企业,省监狱局和我委直属(代管)单位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每天有领导带班。各市(州)经信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产业集团、古叙煤电公司、嘉阳煤矿,省监狱局春节值班人员名单报我委煤炭处。 联系人及电话:煤炭处 陈洪林 028-86645725 马晓娟 028-86632603 传真:028-86271493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