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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2-08
【实施时间】 2011-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1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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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加大对中小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整合各种培训资源,由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根据不同需求提出中小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培训的补助力度,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中小企业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各行业前沿技术、最新科研成果、投资融资项目和产权交易与合作等信息服务。

  

  18.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种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形成;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对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六、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19.省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会同省统计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制定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省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增强对中小企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七、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20.成立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定期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1.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督查。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对政策落实好、中小企业发展好的省辖市、县(市、区)进行评比表彰。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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