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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战略思想,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 一、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一)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高标准粮田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市级农发资金比上年增长20%,新增资金重点投向农田水利建设和“菜篮子”工程建设、生态渔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比例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升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能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拓展农畜产品远期交易品种和范围。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功能,扩大地票交易规模。在全市大力推行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 (三)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村。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规范城市资源要素下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到农村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以“两翼”区县(自治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继续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实现家电下乡销售额100亿元。 (四)强化涉农资金监管。按照管事、管钱、监督相分离和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机制。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完善资金信息沟通机制,强化涉农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涉农资金违法违纪案件。转变资金分配方式,扩大财政性涉农项目资金的招投标试点范围,鼓励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安排涉农资金。 二、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一)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水利资金105亿元,完成开县鲤鱼塘水库竣工验收,基本建成玉滩水库,加快金佛山水库建设。继续推进云阳县梅峰水库等6座中型水库建设,完成黔江区城北水库等中型水库的竣工验收。基本建成松溉、铜罐驿提水工程。抓好8个在建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和3个大型灌溉泵站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5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基本建成68处重点集镇堤防工程。 (二)大搞小微型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兴建进村入户、到田到地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鼓励兴修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做好塘、库、堰、渠的清淤扩容、整修加固,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大力兴修小型水源工程,尽快启动国家新一轮44座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和水毁工程整治修复工作,确保农业春播用水。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源地保护,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水域水环境治理。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四)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