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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办[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24
【实施时间】 2011-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2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办〔201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两大历史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为重点,以鼓舞士气、凝聚人气、舆论监督为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以及“十二五”规划开局起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着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信息宣传工作。重点对“十二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十二五”规划描绘的宏伟蓝图。

  (二)着力做好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建设繁荣舒适的现代化城市这一目标,以及城市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六项基本目标上水平等内容报送信息、组织宣传,全面反映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激励士气、凝聚人气,增强市民的自豪感和参与意识。

  (三)着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加强行业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宣传推广、舆论引导的力度。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工作举措,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解读政策、答疑解惑;规划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民居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要对其关键节点、重要数据、工作成效进行作息报送与宣传报道,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等高关注度、高敏感性的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使百姓及时了解政策、拥护政策,看到成效。

  (四)着力做好行业先进经验、典型人物的信息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用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工作。重点宣传全系统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行业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方面取得的成效;深入挖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精神,发掘干部群众中的行业技术能手、管理人才及其先进事迹等,在系统中树立人物典型,广泛宣传、及时推广,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保密性审查工作。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公开政府信息。

  (二)坚持定期新闻发布。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至少发布1次;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法规,应及时予以发布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随时发布。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善用中央、省级媒体及国内、省内知名网站扩大影响力,增加报道篇幅和密度,切实把各地的先进经验、作法宣传出去。借助当地媒体及网站营造舆论氛围,开专题、设专栏、作专版、上专访,谋划规模报道和系列报道,提高主要版面、重要栏目和黄金时段的占有率。

  (四)组织大型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工作及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等重要事件,通过组织开展大讨论、高层论坛,邀请中央及省级媒体开展记者行,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好新闻评奖等主题宣传活动,烘托气氛,吸引关注,扩大系统影响力。

  (五)充分发挥行业网站作用。丰富各级各部门行业网站内容,重点宣传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等中心工作,做到前期有讨论、中期有报道、后期有跟踪,形成主题鲜明的系列深度报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部门动态及工作成效,体现行业网站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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