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强化监督检查。2011年林业生态工程和有投资的林业产业工程的建设任务全部纳入省级核查范围,建立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和质量管理考评体系,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基本要求是:201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当年林业生态省建设营造林任务;待新造林成活稳定后,省林业厅组织全面核查和稽查,核查由往年的按一定比例抽查改为全面核查,稽查比例不低于营造林任务的5%。 林业生态省建设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对年度营造林计划、奖励标准、各项目作业设计的审查及批复结果、核查结果、奖励资金、育苗补助办法和补助费发放情况等全部公开,各个环节均在河南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符合招投标条件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都要按规定组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五)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是实施《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依据《规划》认真研究制订本部门、本系统绿化措施,高标准做好各自的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做好部门绿化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部门承担的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2011年河南省营造林计划表(略) 附件2:2011年河南省营造林计划明细表(略) 附件3: 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奖励标准 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人工造林180元/亩、飞播造林16元/亩、能源林改培70元/亩。 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150元/亩。 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180元/亩。 城市林业生态工程中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建设、村镇绿化工程180元/亩。 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中中幼林抚育90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