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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9]184号
【颁布时间】 2009-12-07
【实施时间】 2009-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设施蔬菜生产发展规划(200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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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目标: 2009年发展设施蔬菜13万亩,2010~2013年,每年发展设施蔬菜18万亩以上,5年共发展设施蔬菜85万亩。到2013年,全省设施蔬菜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其中日光温室面积75万亩,大中小棚面积125万亩,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900万吨,满足全省冬春蔬菜需求量的75%以上。

  

  


  四、区域布局

  

  针对蔬菜生产季节性强,易受环境条件影响的特点,根据我省气候、区位以及产业基础,全省划分中南部和北部两大设施蔬菜优势区。中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包括运城、临汾、晋城、长治、晋中、吕梁、阳泉、太原8市的45个县(市、区),以发展日光温室和大中小棚并重;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包括忻州、朔州、大同3市的15个县(市、区),以发展大中小棚为主,日光温室为辅。具体分布如下:

  

  (一)中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

  

  运城市:新绛、闻喜、夏县、盐湖区、永济、芮城、万荣、河津,共8个县(市、区)。

  

  临汾市:霍州、洪洞、尧都区、襄汾、曲沃、翼城、侯马,共7个县(市、区)。

  

  长治市:郊区、长子、屯留、黎城、潞城、长治、襄垣,共7个县(市、区)。

  

  晋城市:沁水、高平、泽州、城区,共4个县(市、区)。

  

  吕梁市:文水、交城、离石区、孝义、汾阳,共5个县(市、区)。

  

  晋中市:寿阳、榆次区、太谷、祁县、平遥、和顺、介休,共7个县(市、区)。

  

  阳泉市:郊区、平定,共2个县(区)。

  

  太原市:清徐、小店区、晋源区、阳曲、古交,共5个县(市、区)。

  

  (二)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

  

  忻州市:忻府区、定襄、原平、河曲、代县、偏关,共6个县(市、区)。

  

  朔州市:朔城区、山阴、应县、怀仁,共4个县(区)。

  

  大同市:大同、阳高、天镇、南郊区、浑源,共5个县(区)。

  

  


  五、建设重点

  

  依据优势区域布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针,以推进优势区域蔬菜的设施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为目标。重点建设下凹式日光温室、1028型塑料大棚、移动大棚和网棚,加强设施蔬菜规模示范小区、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建设内容为:

  

  (一)设施蔬菜示范小区建设

  

  中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每县建设规模在2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示范小区、大中小棚示范小区各一个;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每县建设一个100亩的日光温室示范小区,一个200亩的大中小棚示范小区。全省共建120个示范小区,每个小区要统一规划,做到田、林、路、渠、机、电、井七配套。示范小区主要承担区域内下凹式日光温室、1028型塑料大棚、移动大棚和网棚等设施模式的示范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以示范小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区域内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五年共新建设施蔬菜85万亩,其中日光温室37万亩,大中小棚48万亩。2009年新建设施13万亩,其中日光温室5万亩,大中小棚8万亩;2010~2013年每年新建设施18万亩,其中日光温室8万亩,大中小棚10万亩。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各县(市、区)现有设施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年新增设施面积3000亩以上,其中日光温室和大中小棚面积各1500亩;现有设施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年新增设施面积2500亩以上,其中日光温室和大中小棚面积各1250亩;北部设施蔬菜优势区各县(市、区)现有设施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年新增设施面积2500亩以上,其中日光温室面积500亩,大中小棚面积2000亩;现有设施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年新增设施面积2000亩以上,其中日光温室面积500亩,大中小棚面积1500亩。在发展设施蔬菜生产中,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建设日光温室,降低建造成本。在栽培中调整茬口和品种结构,进行多样化生产。大力推广设施蔬菜专用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综合高效利用模式、多功能防雾滴棚膜、膜下暗灌(滴灌)、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防虫网阻隔和黄(蓝)板诱杀防虫、连作障碍防治、机械化作业、采后商品化处理等技术,提高以上技术的到位率和普及率,使其集成配套,最大限度地挖掘优质高产效益潜力,全面实施无公害蔬菜发展战略,积极打造绿色品牌,提升设施蔬菜产业竞争力。

  

  (三)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

  

  育苗是蔬菜生产的关键环节,推行蔬菜集约化育苗势在必行,工厂化育苗是集约化育苗的重要形式,因此在本规划期内要在各优势产业区每县建设2个育苗中心,建设标准为6000m2/个,并配套农业机械、运输车和检测设备及附属设施。到2013年全省共建成育苗中心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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