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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9]184号
【颁布时间】 2009-12-07
【实施时间】 2009-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西省设施蔬菜生产发展规划(200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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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按照设施蔬菜生产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套建设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对现有蔬菜流通、加工龙头企业,通过政府技改补贴或贴息,促进资产重组或合资合作,使其做大做强;组织开展企业与农户、产地与销地、本地与外地、农业与商业、经纪人与专业合作社的产销对接活动,促进蔬菜流通。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设施蔬菜生产的重要意义,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对发展设施蔬菜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优势区域县(市、区)都要成立设施蔬菜发展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发展蔬菜生产的统一规划,工作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我省设施蔬菜生产健康、有序、快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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