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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2-10
【实施时间】 2011-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6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1〕1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高全民应急能力为中心,突出抓好宣教培训和预案演练两个重点,着力推进制度落实、法制建设、平台建设、队伍装备、值守应急五项工作,抓基层、打基础,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十二五”应急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抓好宣教培训,提高全民应急能力

  (一)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将2011年定为应急知识普及年,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各区市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网站,主要应急联动单位要在已有部门网站的基础上开辟应急管理专栏。精心培育一批基层应急示范点、示范项目。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各类公共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辩论赛、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二)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和驻青高校,定期举办应急管理讲座、短训班或研讨班,确保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一次轮训。加强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国外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提高。

  二、抓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三)规范预案管理。认真落实《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编制发布程序,定期组织预案修编,切实加强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针对浒苔灾害常态化的情况,重点做好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依据各类预案,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四)加强预案演练。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预案演练。适时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专项演练、综合演练,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年内组织2次市级综合应急拉动演练。建立应急演练评估体系,量化演练评价标准,不断提高演练成效。

  三、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应急执行能力

  (五)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目标。落实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运输等重点单位,易发生滑坡岩崩、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防汛、防火等重点时期的隐患排查责任,认真抓好各类风险隐患的监控和处置工作。

  (六)落实预警预测制度。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专项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防范应对措施。加大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避免和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落实协调联动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健全央地、军地联动机制,加强与驻青单位和驻青部队在防核生化、海上救援、海底搜救等方面的沟通联系,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合成作战能力。

  (八)落实信息发布制度。抓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导向,提高应急工作新闻宣传的主动性。

  四、抓好法制建设,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九)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定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依法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完成《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送审稿的起草任务。

  (十)有序推进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致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未来五年应急管理工作的详细规划或推进计划,做好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按计划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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