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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36号
【颁布时间】 2009-03-19
【实施时间】 2009-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银川市全民创业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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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立规范的安全执法秩序
  
  (5)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严密组织安全执法行动;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量化考评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6)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继续在媒体上公布。
  
  (7)以自治区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银川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9)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继续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加快实施“技改工程”,强制实行矿井机械通风,提高防范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能力;继续落实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推进小煤矿采煤方法、支护方式改革和安全技术改造,确保小煤矿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0)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和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力度,严防非法采矿反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继续推行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等安全适用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病尾矿库治理工作,严防坍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
  
  (1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严查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12)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新建、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
  
  (13)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一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等行为;继续推进以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进危货运输、客运汽车GPS定位系统和监控平台建设;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二是深化水上交通安全和旅游景点游船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旅游行业水运船舶的安全隐患。三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四是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五是深化铁路、民航、电力、民爆、农机、水利、旅游、教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4)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职责,健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探索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
  
  (15)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通过落实责任制,建立领导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6)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
  
  (17)继续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通过设立机构、委托执法等方法,落实乡(镇)街道等基层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改变安全断层现象。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等各方面的关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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