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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和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两大根本任务,突出抓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打造中医专科品牌、培育中医药人才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一、积极争取完善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使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决定》,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发挥省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争取中医药发展政策,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抓好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政策的落实;编制特色中药制剂目录,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调剂使用。按照全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分步实施中医药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及时掌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动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抓好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电子病历试点,探索按病种收费等中医药服务收费方式。围绕制约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组织开展中医药专项政策研究。 二、进一步健全、壮大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国债资金重点中医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省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力争安排10所以上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依据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进行改扩建。 巩固发展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1年)》。继续抓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急诊急救能力等项目建设。指导内丘县、井陉县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争取通过国家验收。启动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遴选3-5个县(市、区)进行创建。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诊疗区建设试点。继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省级和县级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省级推广平台,重点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推广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有关政策,将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鼓励和指导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参与卫生应急的工作机制。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加强医疗救治。继续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提升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整体水平。举办中医“治未病”论坛,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三、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 提升医院管理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对活动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召开全省中医医院建设经验交流会议,选树一批中医医院建设的示范单位,引导各级中医医院明确办院方向,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