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妇[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10
【实施时间】 2011-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全面落实“两纲”和“两个规划”,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10、开展“两纲”和“两个规划”执行情况终期评估。组织专家对国务院“两纲”和省政府“两个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评估。配合省政府妇儿工委做好新十年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制定卫生部门具体实施方案。

  

  11、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河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河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评审标准》。继续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达标活动,加强传染病预防和营养指导,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12、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推动“母乳喂养十条标准”的落实。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六一”儿童节等,加强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婴幼儿喂养策略》的实施。认真落实《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提高母乳喂养率。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深入开展“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子安康”活动,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

  

  13、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以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筛查防治工作,提高妇女病筛查率。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儿童营养性贫血等疾病防治,降低儿童常见病发病率。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14、加强全省妇幼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扩大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的工作内容和使用范围,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水平,促进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

  

  15、做好国家和省级“三网监测”工作。实施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做好危重孕产妇监测管理和数据上报工作,增加监测地区新生儿死亡评审信息管理和上报。开展监测质量控制,提高监测水平。

  

  16、加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送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利用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网络直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水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